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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无止境!梅河口市法院出台十项措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付雪琦)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梅河口法院一直坚持主动作为、协调联动、靠前服务。近日,梅河口市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杨晋东为组长,常务副院长李相龙任办公室主任的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积极回应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焦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撑起营商环境“法治盾牌”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从深化司法理念,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一站式”集约办理;加大风险预警,全流程护航企业成长;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等四个方面,结合本市营商环境发展特点及现状,紧跟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思路,找准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路抓手。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撑起“法治盾牌”。

  落实十项举措,高效服务打造营商环境“好风景”

  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关键看落实,具体看行动。梅河口市法院围绕解决企业最关心、企业反映最强烈、影响发展最迫切的问题,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预警、推行“一站式”集约办理、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民事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破产案件审判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等十项举措,切实压实压细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协同工作格局。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服务保障企业全生命周期,助力企业健康生存发展。

  统筹“三个效果”,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店小二”

  梅河口市法院始终以党委政府满意不满意、市场企业认可不认可、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来衡量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效果,注重统筹“三个”效果,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拓展司法领域,着力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用过硬的审判质效和高效的便民司法服务展现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实度。

  下一步,梅河口市法院将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为切入点,围绕解决企业最关心、企业反映最强烈、影响发展最迫切的问题,加大工作力量,总结亮点举措,收集典型案例,针对短板弱项及时提出改进举措;将涉及营商环境工作的指标细化到各个部门,全方位激励引导干警攻坚克难,形成推动营商环境工作的最大合力,稳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梅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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